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doc
发布日期:2021-08-28 作者: 访问量: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严把质量关口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19〕35号)精神,现组织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2.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选题科学,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4.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可列入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范围。
5.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本校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公开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毕业设计有研究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或被企业采用。
7.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院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定。
三、推荐名额
请各学院依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每个专业限推荐1篇。学校将按照天津市教委有关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经专家组评审、主管校长批准,择优推荐5-7篇参加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四、报送材料内容
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份(附件1)。
2.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一份(包括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并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打印。
3.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份。
4.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选题指南一份。
5.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教学大纲一份。
6.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一份。
7.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报告一份。
8.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一份。
9.推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和同行评阅意见表一份。
10.推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和决议表一份。
1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12.学生如有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或者被企业采用等),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材料装订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学院将以上材料按照《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附件2)排版,装订成一册,封皮颜色为深蓝色(确定为天津市推优名单后,再补交四份)。在6月25日下午16:00前,把纸制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本科生院教学运行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英曼,联系电话:60436514、13920076775
电子邮箱: 1468793518@QQ.com
地址: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