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doc

发布日期:2021-08-28    作者: 访问量:

关于推荐评选第十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严把质量关口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19〕35号)精神,现组织推荐评选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2.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选题科学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4.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可列入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范围

5.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本校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公开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毕业设计有研究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或被企业采用

7.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院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定。

推荐名额

学院依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每个专业限推荐1学校将按照天津市教委有关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专家组评审、主管校长批准,择优推荐5-7参加第十二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报送材料内容

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份(附件1

2.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一份(包括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打印

3.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份

4.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选题指南一份。

5.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教学大纲一份。

6.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一份。

7.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报告一份。

8.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一份。

9.推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和同行评阅意见表一份。

10.推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和决议表一份。

1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提供复印件一份

12.学生如有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或者被企业采用等),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材料装订要求及报送时间

学院将以材料按照《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附件2排版,装订成一册,封皮颜色为(确定为天津市推优名单后,再补交四份)在6月25日下午16:00前,纸制电子版报送到本科生院教学运行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英曼,联系电话:60436514、13920076775

电子邮箱: 1468793518@QQ.com

地址: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6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