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11-09 作者: 访问量: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及工作日程,本科生院研究制订了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
流程 |
时间 |
毕设系统开始 |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秋季学期第11周) |
毕设(论文)工作开始 |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秋季学期第11周) |
上传课题 |
2021年11月29日 -12月5日 (2021年秋季学期第14周) |
课题审核阶段 |
2021年12月6日-12月12日 (2021年秋季学期第15周) |
开始选题阶段 |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秋季学期第16周) |
提交前期报告 |
2022年2月28日—3月20日 (2022春季学期第2—4周) |
预论文查重 |
2022年5月9日—10日 (2022春季学期第12周) |
论文送审 |
2022年5月9日—5月15日 (2022春季学期第12周) |
提交论文定稿 |
2022年5月16日—5月22日 (2022春季学期第13周) |
论文查重 |
2022年5月23日—5月24日 (2022春季学期第14周) |
学生答辩 |
2022年6月1日—6月7日 (2022春季学期第15—16周) |
成绩录入 |
2022年6月9日—6月10日 (2022春季学期第16周) |
校(院)级评优 |
2022年6月11日—6月15日 (2022春季学期第16-17周) |
毕设系统结束 |
2022年7月3日 (2022春季学期第19周) |
*上传河北省学士学位平台 |
2022年6月27日—7月31日 (2022春季学期第19-—23周) |
二、跨学院(学科)选题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提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能力,现鼓励广大教师跨学院(学科)申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相关说明如下:
1.鼓励具有综合性课题研究背景的教师申报,每名教师跨学院(学科)申报一般不超过2个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申请跨学院(学科)题目的教师需提交《跨学院(学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见附件1)及课题说明、任务书,一式两份,经申请教师和学生所在专业系主任及教学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盖双方单位公章并分别备案;
3.学生学院汇总填写《跨学院(学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交本科生院备案;并负责跨学院(学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公布,以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对接。
三、工作要求与规范
(一)总体要求
1.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指导过程予以规范,明确工作程序,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学科知识运用、科研方法运用、学术规范运用;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教师的指导过程应当能够准确记录、全程回溯、有据可查;
2.注重对学生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时依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严肃认真充分地准备答辩;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使学生的学习研究成果、创新创业成果更好地体现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鼓励实施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构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二)学院工作要求
1.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间提前至2021年11月12日(2021年秋季学期第11周),各学院需认真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部署,组织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文件,确保指导教师和学生全面了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过程、方法及相关要求;
2.各学院须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尤其对于初次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指令;要开展科技论文写作规范教育,保证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本科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与代写行为;
3.各学院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和要求,及时整理、修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及选题指南等文件,如增加对设计选题及答辩中环保、法律、经济性等指标的要求等;
4.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高于学校规定人数的要求,可以聘任研究、实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校内退休教师为兼职指导教师;
5.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要合理设置日程安排,修改、提交相关文件。选题、任务书、前期报告、中期报告、论文初稿、论文送审稿、论文定稿、成绩评定和评优环节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选环节,不能省略;设置日程安排顺延时间不应晚于下一环节开始时间;
6.指导教师应认真完成指导任务,保证指导次数和质量,并做好指导记录备查;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督促学生按时提交文档,并对学生提交的文档及时进行审查、通过。
(三)工作规范
1.规范各类评语要求,指导教师评语应就工作态度、完成质量、工作量、写作水平给出评价;评阅教师评语应就选题意义、工作量、完成质量给出评价;答辩评语应就论文工作量、完整性、答辩表现给出评价;
2.规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的成绩给定,避免出现较大差异。要对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方式方法进行创新,保证评选的科学性和公开公平公正;
3.为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期完成,任务书、前期报告、中期报告、论文初稿、论文送审稿、及论文定稿应按时提交,超期未提交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四、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包含毕业设计系统和综合教务系统,且两个系统录入成绩必须一致(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题目性质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择,不要自定义:
A.论文 B.设计
3.题目来源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择,不要自定义:
A.国家级立项项目 B.省部级立项项目
C.厅局级立项项目 D.校级立项项目
E.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F.具有应用背景的自拟项目 G.其他项目
4.严禁出现指导教师、学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杜绝替代现象。
五、提交材料
1.2021年11月25日前,相关教师及学院完成跨学院(学科)申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2.2021年12月6日前,学生学院汇总填写《跨学院(学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交本科生院备案。
3.2021年12月19日前,学院汇总填写《校外企业(高校)联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附件3),盖学院公章后交本科生院备案。
联系人:陈英曼
联系电话:60436514 13920076775
地址: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附件:1.跨学院(学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
2.跨学院(学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汇总表
3.校外企业(高校)联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