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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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工业大学2023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5    作者: 访问量: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和优化校内办学资源及专业资源配置,现将2023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8月29日9:00时-8月30日16:00时,学生依据转专业的条件和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具体转专业条件及专业接收名额详见附件1),在学校综合教务系统转专业模块(http://jwxs.hebut.edu.cn)提出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每人仅可填报1个转专业志愿,志愿提交后不可更改。参加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公布建议录取名单。8月30日,本科生院将在学校综合教务系统和本科生院主页公布建议录取名单,学生可自行查看。根据转专业志愿报名情况,系统按照学生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推荐建议录取名单,总成绩不包含不及格任选课以及双学位、辅修课程;

3.发布复试通知。8月30日,学校在本科生院主页发布具体复试安排;

4.复试阶段。8月31日-9月2日,各学院组织转专业复试,并将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本科生院,复试结果将在学校综合教务系统中公布,学生自行查看;

5.最终审批阶段。9月2日,本科生院汇总并审核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6.公示阶段。9月3日,转专业最终名单公示,公示期为9月3日至9月5日;

7.手续办理阶段。9月10日-9月12日,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二、其他

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在提交转专业志愿后,应及时打印《河北工业大学转专业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应充分考虑网络因素及系统时间误差情况,要合理安排志愿提交时间,建议转专业学生在系统截止时间前20分钟提交志愿。因超过报名时间或其他非系统原因造成的志愿提交失败,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如自愿放弃转专业申请,应当在转专业最终名单公示前向拟接收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拟接收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可放弃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学生如对各专业接收条件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科生院(联系人:张莉,郭连生;联系电话:022-60436912)。

 

附件

1.2023级学生校内转专业接收条件和名额

2.转专业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3.2022级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最低学分绩点

 

本科生院

                                2024年8月25日